第二百三十二章 父死子披甲,兄死弟上阵
王霄再次回到金城郡的时候,已经是第二年的秋天。
这两年他带着数万骑兵纵横天山南北,扫荡昆仑山两侧。最远的时候甚至抵达了葱岭。
鄯善,于阗,焉耆,龟兹等地纷纷降服归顺。
自从永嘉之乱衣冠东渡到如今,西域已经二百年未曾见过汉字旗。
王霄打出汉旗,纵横西域的时候。无数从小就听着古老汉家传说的当地汉儿热泪盈眶,他们都未曾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再看到汉家大军再入西域。
当地杂胡与各处小国,被王霄带着人马来回的扫荡。到了后来,看到汉家旗帜就被吓的心胆俱裂。
通过缴获与贸易,王霄终于是建立起来一支强大的骑兵队伍。破天荒的做到了一人三骑的标准配备。
凭借着强悍到无与伦比的战略机动能力,整个西域都被他纳入了掌控之中。
王霄在庭州设立北庭都护府,由燕霆为都护,统辖天山以北之地。
在龟兹设立安西都护府,由燕啸为都护,统辖天山以南之地。
王霄平定西域的时候,南边的土谷浑发兵来战。
由免税赋,分发田地房产的良家子组成的大军拼死奋战。在祁连山下七战七决,彻底打垮了土谷浑人。
慕容土谷浑氏无奈投降,选择向王霄臣服好有机会苟延残喘。
王霄也想彻底灭了他们,可土谷浑腹地位于高原之中,山势陡峭难行。这不是一两年的时间能做到的事情。
凉州这边也传来消息,说是宇文泰勾结柔然人准备夹击西凉。
狠狠的索要一批牛羊马匹,还带走了上万炮灰青壮,王霄这才放过土谷浑接受了他们的臣服。
“这些杂胡都是狼子野心,你现在实力强大,他们就装作绵羊恢复实力。可一旦等到有机会,他们就会露出獠牙想要咬死你。”
跟着王霄到处奔波,肤色都因为风吹日晒而有些黯淡的萧玉,正在苦心劝说王霄不能对这些杂胡们掉以轻心“你得知道,司马家就是灭在了那些臣服内附的匈奴人手里。”
“我知道了。”
长期的征战,也让王霄找回了曾经宣德大帝的霸气。
骑乘在马背上,哪怕寡言少语,也依旧是有着不怒自威的气场。
萧玉叹了口气,不再纠结土谷浑的事情。
言尽于此,她能做的事情并不多。
然而她不知道的是,王霄已经垄断了与土谷浑之间的商贸。
卖给土谷浑的商品,绝大部分都没有问题。唯有那些食盐里面,被悄悄的添加了一些添加剂。
土谷浑慕容氏想要再起,绝无这个可能。
这种事情王霄不会告诉任何人,哪怕是帮他掌管秘谍系统的萧玉也不知道。
时间,会证明一切。
此时的凉州正是即将秋收的美好时节。
自从王霄将大部分的田地都分发给了当地汉人之后,源于农耕民族天性的热情被激发。
再加上投入巨资修整的水利系统,以及从草原上换来的大批牛马进行耕作。
凉州这里几乎所有的土地都得到了充分的开发,农作物长势喜人。
策马行走在宽敞的官道上,微风吹拂而过,田地里金黄色的麦浪在‘唰唰’的声响中宛如人世间最为美丽的画卷。
“哪怕是江南最好的地方,也不过如此了。”
萧玉对此,是真的非常艳羡。
这里的人与西域的汉人一样,脸上都是满足与自信的笑容。
曾经来的时候看到过的大片荒芜的土地,此时也已经变成了肥沃的良田。
粮食代表的是什么?就是这个时代的国力!
“如果大梁的门阀世家,还有王公皇室能放出自己手中的田地给百姓们。那这天下肯定是你们萧家的。打到天边去都没有问题。”
王霄的这番话,让萧玉苦笑不已。
别说是那些将田地看作命根的门阀世家,就算是她们萧家也绝对不可能把田地拿出来给贫苦百姓们。
这是多少年积累下来的惯性,不是个人能够解决的。哪怕她做了皇帝也不行。
除非是像王霄这样,直接将一切全都打碎,彻底的重来。
路过金色的麦田,来到那些不适合种植作物的荒地,就看到这里竖起了一排排的葡萄架。
葡萄酒,蒸馏酒,铁器还有食盐。是凉州对草原各部落的拳头产品。
草原上的人都爱喝酒,甚至到了无酒不欢的程度。
大量的酒水输出,换来了急需的牛羊马匹和各种皮货。同时也让草原上的所有风吹草动都暴露在了王霄的面前。
王霄能组建起来一支类似蒙古人那样,拥有强大战略机动力量的骑兵来,最大的源头就在于从草原上获得了大量的马匹。
“古往今来豪杰无数,能像你这样短时间内崛起的,太过罕见。突厥人,土谷浑人,西域各国就没有你打不垮的对手。”
萧玉是真的佩服王霄,这男人是真正意义上文韬武略什么都行的全才。
懂民事,通农桑。推商业,促流通。
善于笼络民心军心,面对庞大的财富与田地,能够面不改色的全部抛出去笼络人心。
尤其是打仗极为厉害,跟着王霄走南闯北纵横西域各地,从来都没有打输过。
“还行吧。”
王霄的笑容和煦“其实我挺佩服陈庆之的。千军万马避白袍。单单只是想一想,就让人为之神往。”
萧玉的神色有些黯然。
她离开大梁的时候,陈庆之的身体就不太好。现在过了这么久,也不知道他还在不在人世。
终于是回到了金城,城外已经聚集了众多人在等待着大军凯旋。
已经许久未曾见到王霄的元淳公主,兴奋的从马车上跳下来就想往这边跑,却是被白笙一把拉住。
“不得鲁莽,随意冲撞大军,他们会拔刀的。”
别人的话,元淳公主或许不会听。可白笙的话,她不得不听。
这可是她婆婆。
王霄远远的向着这边点了点头。换换抬起手臂,长长的军列,顿时止步。
长时间的行军作战,已经将当初那批青涩的新兵都磨炼成了真正的精锐之师。
几员副将策马上前来到王霄身边看着他。
王霄缓缓点头。为首一人当即高呼“乐起!”
低沉浑厚的牛角号声响彻四野,隆隆的鼓声相伴其中。
众多胳膊上裹着白布的军士们下马,手中捧着骨灰盒列队走向那些早已经接到消息,等候在这里的百姓们。
哪怕是打胜仗,也是会死人的。
当初跟着王霄去西域的两万良家子,有数千人将性命留在了西域。
几千里的路程,没办法把他们送回来。只能是带回骨灰。
浑厚的乐声之中,眼中满是泪光的家属接过了骨灰盒,以及象征着他们荣誉的兵器。
“我儿作战,勇猛否?”
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,端着骨灰盒与横刀,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。
“陈时为马前卒,每战必奋勇当先!”
“我儿可曾斩获战功?”
“破突厥,陈时斩获三级。复于阗,斩获一级。祁连山下与土谷浑人决战,身负数创依旧死战到底,斩获七级,最终力竭而亡。”
白发妇人轻抚着骨灰盒与横刀“好,好。没给陈家丢脸。”
抬手将身边两个小子推了出来,向着陈时的队率说“这是他兄弟,让他们跟着汉王去打仗。”
秦汉余风尚在,华夏尚武之血还在沸腾。
父死子披甲,兄死弟上阵。
炎黄子孙能从黄土高原走向天地的尽头,将领土扩展到了极致,根源就在于无数先祖们的鲜血与牺牲。
眼泪必须有,可继承遗志更重要。
被欺压了数百年的北地汉儿,一朝翻身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再回到之前那种可怕的日子去。
数千人的骨灰被带了回来,却是有更多的人站了出来走入军中。
大魏要与柔然人联手进攻凉州的消息,早已经传遍了各地。
终于过上了几年好日子的汉儿们不愿意失去一切再成为农nu,他们愿意拿起刀枪来保护自己的家。
王霄这两年在西域征战,也并未放松对凉州的看管。
所有成年男丁都会定期接受军事训练,在他们走入军营之前就已经是合格的士兵。
他们缺少的,只是战阵上的经验。
忙完了各项事情,终于是入城回府的时候,远处天边早已经被夕阳染满了红晕。
“夫君,我好想你。”
许久未见,元淳公主的美目之中满是泪光。
“嗯。”王霄伸展双臂让她卸甲“我也是。”
卸下甲胄,又洗了个热水澡。
洗去一路风尘的王霄感觉神清气爽。
萧玉早早的就离开了,今天的王霄是属于元淳的。
对于久别的男女来说,不需要太多的废话。
王霄打横将元淳公主抱了起来,直接向着屋里走去。
他要将这两年积攒起来的思念,全都送给元淳。
这一夜,天雷勾动地火。电闪雷鸣,风骤雨急。
第二天天光还未放亮,一个纤细的身影就已经急匆匆的来到了门外敲响房门。
王霄起身为元淳公主盖好被褥。
穿戴整齐来到外面打开门,就看到了萧玉俏生生的站在门外。
“这么着急?”王霄看了眼天色,笑着调侃“进来吧。”
萧玉气的跺脚“胡说什么呢,有重要的事情跟你说。”
王霄收起笑容,带着萧玉来到书房。
“什么事?”
“宇文家派了精锐的秘谍与杀手,已经到了金城郡。她们的目标,是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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