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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五章 夜路


  陈平安回到游廊坐下没多久,没看到张山峰,大髯汉子是个爱说笑话的,便说道士与一位妙龄佳人对上眼,夜游去了。刘高华跟着瞎起哄,陈平安当然不信,不过此刻看着郡守嫡子的面容,陈平安眼神有些古怪,心想天底下不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吧,犹豫片刻,问道:“你有没有已经婚配的姐妹?”

  刘高华一头雾水,“没啊,姐妹各一人,如今我没娶妻,她们没嫁人,全在家里混吃混喝着,我爹整天埋怨我们是一群酒囊饭袋,俸禄都给咱们仨糟践了,尤其是准备嫁妆聘礼,害得他好些年没购置案头清供。”

  陈平安松了口气,没有婚嫁就好,否则那个相貌与刘高华有几分相似的女子,若真是刘高华的姐妹,那么她一枝红杏出墙去,说与不说,陈平安都挺为难。

  湖心亭高台那边很快就落下帷幕,掌声雷动,刘郡守和马将军没有仗着官身,亲自走出水榭,去往高台跟老神仙嘘寒问暖,老神仙对答得体,一文一武两位父母官,都觉得如沐春风,期间还有一个士族弟子模样的年轻人,死活要跟老神仙拜师学艺,结果很快就被宅子里头的管事杂役拖走。

  道士张山峰比陈平安晚回来几步,看到陈平安就平平安安地坐在原地,如释重负,玩笑道:“我还以为你掉茅坑里了。”

  陈平安不愿泄露小街一战,低声道:“没找着茅坑,又不好意思去问宅子里的管事,就想着偷偷找个僻静地儿,结果找了很久,回来的时候见游廊人多,不好意思挤进来,就在外边待了一会儿。”

  大髯汉子促狭问道:“一个劲往阴暗处钻,就没见着些卿卿我我的画面?我可跟你说,这彩衣国尤其是胭脂郡,书生美人最多,闲来无事,就都喜欢看点艳俗禁书,看多了,可不就按照书上写的路数……”

  汉子说到这里,刘高华忍俊不禁,使劲点头道:“就像我家那个小丫头,十三岁而已,就因为偷看了几本烟柳书,倒也不是看男女情爱,性子野着呢,从小就向往江湖侠义,总嚷嚷着胭脂郡的男子都是娘们,不爽利,她只学书上那些偷溜出绣楼、架梯子翻墙的伎俩,好在她精明,我娘亲比她更精明,小丫头片子就没一次是得手的。”

  大髯汉子眼前一亮,拍胸脯道:“向往江湖好啊,徐某人装着一肚子江湖水,随便拎出一两个故事,都是天底下最好的下酒菜!”

  刘高华白眼道:“别啊,我妹妹岁数还小,徐大侠,咋哥俩交情归交情,只在江湖里谈,再说了,成了我妹夫,你辈分不亏?”

  汉子笑眯眯道:“你不还有个姐姐?”

  刘高华不敢多说什么,似乎有难言之隐。

  陈平安欲言又止。

  大髯汉子哈哈大笑,一巴掌拍在刘高华肩膀上,“看把你吓的,我徐某人闯荡江湖这么多年,红颜知己一双手都数不过来,对绣楼闺阁里的女子,从来不感兴趣!”

  筵席散去,在人流中走出宅子,三人返回客栈,刘高华被父亲派人逮去应酬关系,虽然儿子不成器,制艺不精,基本上断了仕途前程,可到底是家中独子,刘郡守还是希望刘高华将来能够撑起门面,混得别太难看。

  回去的路上,因为到手两件东西,陈平安便跟徐远霞和张山峰询问法宝一事。

  要怪就怪陈平安以前遇上的人,太不江湖了,阿良腰间就随便挎了把竹刀,至于少年崔瀺偶然聊起境界和法宝,口气大到吓人,好像上五境和中五境的练气士,和他们携带的法宝,都是小孩子玩烂泥巴,不值一提。竹楼里光脚老人,更直截了当,说我辈武夫,若是依仗身外物,才能行走天下,还不如待在家里下地干活,当个庄稼汉好了。

  陈平安也很无奈。

  好在经过徐远霞和张山峰的介绍,才大致了解“法宝”的划分,原来同样等级森严,不比官场品秩逊色多少。“法宝”,是一个很笼统的说法,最底下的物件,是匠器,只能算是铸造精良的死物,吹毛断发、削铁如泥这些江湖说法,多是形容这个范畴的兵器,以及山上仙家象征性赐予入门弟子的物件,往往是卖相不错的匠器,就像道士张山峰的那把桃木剑。

  当然如果是龙虎山天师府赐予下山天师的桃木剑,可就远远不止如此了。

  匠器再往上是重器,江湖宗师的神兵利器,大多隶属此类,材质稀罕,一般练气士,尤其是无根浮萍、没有师门传承的野修散仙,被视为大道门外汉的纯粹武夫,修行路上的山腰人,运气好的话,就有一两件“重器”,实属不易,像道士张山峰,就对重器梦寐以求,希冀着以后能够拥有一件趁手的法剑。

  大髯汉子那把佩刀,其实就是重器当中的佼佼者。

  接下去的灵器和法器,才是真正的“法宝”,灵器分先天后天,先天灵器,更为珍稀,天地所钟情,孕育出充沛的灵气,让修行之人操控起来,事半功倍。关键时刻,还能以毁坏根基的代价、反哺主人。小雪钱其实勉强能算此类,只是一颗雪花钱蕴含的灵气,太过稀少,可以忽略不计,没有练气士傻乎乎到汲取小雪钱的灵气,来助长修行境界。

  后天灵器,例如高品相的黄纸符箓,以及一些被练气士雕刻、打造而成的神异器物,比如老龙城少城主苻南华的那枚玉佩,名为“老龙布雨”,就是灵器之中的头等物件,价值连城,还有他从宋集薪那边购买而得的“山魈壶”,更是珍贵异常。

  相比“老龙布雨佩”和“山魈壶”,神诰宗那些练气士随身携带的缚妖索、镇妖木,打鬼竹鞭等,虽然同样是后天灵器,无论是价格还是价值,都是天壤之别。

  灵器之上是法器。

  法,从来都是一个很大的字。

  否则就不会有道法佛法之说。

  法器,蕴含着天地大道的无形规矩。

  专门用以温养飞剑的养剑葫,稳稳占据一席之地。当然阿良从魏晋那边取来的银色养剑葫,还有正阳山苏稼腰间悬挂的那枚葫芦,是养剑葫当中的天潢贵胄,相传是道祖飞升之前亲手栽下的一串葫芦藤,结出的六颗葫芦,再被山巅高人打造成六件养剑容器,自然不是寻常养剑葫可以媲美。

  法器之上还有仙兵。

  十之八九的山上练气士,终其一生,都无法亲眼看到一件仙兵。哪怕是宗字头的仙家府邸,都未必每一个都拥有仙兵坐镇山头。一洲道统执牛耳者的神诰宗,掌门祁真这次破境成功,跻身天君,才被中土神洲的上宗赐下一件仙兵。

  南婆娑洲的剑仙曹曦,手腕所系的那把本命飞剑,是他遇上一场天大的机缘际会,以一条大江之水炼化而来,能够算是一件半仙兵,这才是曹曦最让人忌惮的地方。

  但是世间最拔尖的仙兵,无一不是充满传奇色彩的存在,拥有之人,更是地位超然,享誉浩然天下,比如龙虎山天师府的天师印和那把仙剑,还有颍阴陈氏老祖年少时游历天下,偶然所得的一只青铜小鼎,相传曾是远古圣人悬挂腰间的山河大鼎之仿品。

  而本已凤毛麟角的仙兵之中,又有一种更为传奇,经过漫长岁月的积淀,孕育出拥有自我意识的“神灵”。

  此神灵,绝非是世俗朝廷敕封的山水正神之流,所谓的正神不朽金身,在这一类高高在上的“神灵”之前,恐怕就是连土鸡瓦狗都不如。

  陈平安心中有数了。

  哪怕抛开五座山头不说,自己还是很有钱!

  自己当下这一身家当,殷实!

  今晚刚刚从路边“白捡来”的瓷碗和乌木。

  槐木制成的木剑“除魔”。

  陆沉通过贺小凉还给他的那颗蛇胆石,哪怕撇开世间蛟龙之属的心头爱不提,也肯定属于最上等的灵器材质。

  而齐先生留给自己的三方印章,都是最好的蛇胆石篆刻而成。

  李希圣馈赠的风雪小锥笔,以及一大摞材质珍贵的符纸。

  腰间那枚在法器中极为特殊的养剑葫,是绝大多数中五境剑修都要垂涎三尺的宝贝。

  两把暂时认可他作为主人的本命飞剑,初一和十五。

  所以陈平安独自走回屋子的时候,脚下带风,像极了没在路上遇见某某某的青衣小童。

  虽然暂时无法断定

  喝酒喝酒!

  养剑葫芦已经没了酒,陈平安就去跟客栈店伙计询问酒水价格,一听最差的胭脂郡土酿,一斤最少也要八钱银子,至于客栈的招牌胭脂酒,一斤要价十两,而且绝不还价!陈平安的酒葫芦能装下十来斤酒水,十斤最贵的胭脂酒,也才一百两银子而已!又不是一百颗山上神仙专用的雪花钱,不喝这样的美酒,对得起自己身上那一座座金山银山的灵器法器?

  于是陈平安果断要了十斤土酿烧酒。

  原本三人已经各自回屋,结果刘高华又来了客栈,先敲了张山峰的屋门,这位胭脂郡的天字号官宦子弟,当时满脸尴尬,身后还跟着一对郎才女貌的年轻男女,女子面容与刘高华有些相似,估计就是他姐了。把事情跟张山峰一说,原来是跟他们来讨要一点江湖儿郎的跌打药,说是柳公子今夜去看老神仙,人太多,又是夜路,就不小心摔了一跤,磕到脑袋了,脑子到现在还晕乎乎的,郡城内的药铺早已关门,他姐实在不放心柳公子,听说弟弟认识江湖豪杰和山上神仙后,就想着帮忙看看,千万别落下病根子,一切开销,她来付钱。

  道士张山峰便领着三人去了徐远霞的屋子,大髯汉子也爽气,给那位文弱书生看了看,说不碍事,看那女子不太情愿,汉子何等老辣,便笑着从包袱里掏出一贴清凉膏,让姓柳的书生贴在太阳穴上,保证药到病除,而且绝无后遗症。

  女子这才放下心来,坐在凳子上,柔柔的眼神,痴痴望向读书人,满是爱怜疼惜。书生就安慰他不用担心,咬文嚼字,文绉绉的。

  大髯汉子最受不了这些,看得直牙酸。

  张山峰虽然是出家人,但是凑热闹一点不含糊,独乐乐不如众乐乐,立即跑去把陈平安扯过来。说是刘高华的姐姐,模样挺端正一姑娘,今夜带了个斯斯文文的读书人,估摸着很快就会是郡守府的乘龙快婿了。陈平安刚倒完酒,装满养剑葫,一屋子酒味和空酒壶,见张山峰不把自己抓去看好戏就誓不罢休的架势,因为不愿在酒的事情上露出马脚,就只好放弃练习剑炉的念头,跟着他去往徐远霞的屋子,等陈平安一进去,月下幽会的那对才子佳人,就不约而同地倒抽一口冷气。

  敌不动我不动。

  陈平安假装什么都不知道,一屁股坐在桌旁,摘下酒葫芦开始喝酒。

  姓柳的书生站也不是坐也不是,刘高华的姐姐,那个被才子佳人小说毒还不轻的女子,更是心虚,毕竟一个富贵门庭里的黄花大闺女,跟陌生男子私定终身只差一步,怎么看都不是可以拿出来说道说道的好事,虽说胭脂郡民风开放,可是一郡太守的嫡长女跟外乡书生搂搂抱抱,给人撞了个正着,若是熟人,恐怕明天半座郡城都要传开了。

  刘高华纳闷道:“怎么,你们仨认识?”

  还是姓柳的书生会瞎编,咳嗽一声,解释道:“今夜我与你姐姐在湖边散步,恰好遇上了这位公子,背负剑匣,真真正正是龙骧虎步,气概非凡,顿时被公子的气度折服,自然过目难忘,此时再会,荣幸之至!”

  书生对陈平安拱手行礼,眼神之中充满了祈求和可怜。当时他不过是见杏树底下的少年,小胳膊细腿的,便想着老天爷赏赐下千载难逢的机会,让自己英雄救美,若是错过,岂不是枉费了月老牵红线?于是就有了那么一场结局不太美好的“误会”。

  陈平安对此人谈不上太多喜恶,好感肯定是没有,便呵呵一笑,倒是没有揭穿书生的老底,算是留了回旋余地。

  说到底,陈平安还是不愿意掺和刘高华的家务事。

  这桩姻缘是好是坏,是良人美眷,天作之合,还是注定一场露水鸳鸯的孽缘,跟他没关系。

  不过话说回来,如果刘高华换成被陈平安当做真正朋友的道士张山峰,陈平安肯定要直言不讳,哪怕不当面说破,私底下也会跟张山峰提醒一声,就说你的未来姐夫,做人不太地道,不像是书香门第走出来的翩翩公子。

  到最后,据说是一路远游求学至此,这个姓柳的书生,在一场庙会偶遇刘姑娘的落魄寒士,竟是穷酸到了要跟人蹭住的份上,因为客栈已经实在腾不出空屋子,刘高华就在那边赔笑脸,求着大髯汉子和张山峰他们收留,这让徐远霞大开眼界,当小舅子当到这个份上,也算少见,不但没有嫌弃柳姓书生的家世,反而帮着姐姐隐瞒这段门不当户不对的感情。

  柳姓书生不敢跟陈平安住一间屋子,也不愿意跟大髯汉子待一起,总觉得自己细皮嫩肉的,大髯汉子这荤素不忌的模样,太吓人。就挑了那个最正常最顺眼的年轻道士,张山峰对此倒是没有意见。

  刘高华带着依依不舍的姐姐离开客栈。

  姐弟二人走在即将夜禁的寂寥大街上,刘高华在快到郡府家门口的时候,轻声道:“姐,我不太喜欢那个人,但是既然你喜欢他,我能做的都会做。如果有一天你发现错了,也别觉得有什么,天塌不下来,爹打骂也好,气急了做出了过火的事情也罢,到时候你都别怕,有我呢,我是你弟弟嘛。”

  女子轻轻踢了一脚弟弟,恼羞成怒道:“刘高华!你就不能念一点姐姐的好啊,说什么晦气话!”

  刘高华转头做了个鬼脸。

  女子故作惊吓状,嚷嚷着鬼呀,拎起裙摆,碎步跑向郡守府大门。

  刘高华叹了口气,快步跟上。

  刘高华突然停下脚步,猛然间转过头去,空落落的街道,再环顾四周,还是没看到任何异样,他摇摇头,继续前行。

  因为刚才这一刻,他觉得脖子后边和背脊都凉飕飕的。

  刘高华心里不断安慰自己,怕什么,自己是跟爹一起见过老神仙的人,还跟那位仙风道骨的老仙长当面聊过几句天,沾了那么些仙气,就算世间真有污秽的脏东西,比如古宅里的树妖那般,如今肯定也近不了身。

  在杂役关上府邸侧门的那一刻,远处一条僻静的空旷街道上,刚好有巡夜更夫开始敲更,只是不知为何,明明是三更天的时辰,却打着四更天的锣。

  在这座胭脂郡郡内的街上,沙哑声响幽幽响起,“天干物燥,小心火烛。”

  巡夜多年的目盲老更夫,手持铜锣,原本应该带着一位负责持梆敲更的哑巴同伴,多年配合,熟稔至极。

  但是老更夫并不知道,同伴换成了一位白衣女子,她一次次敲锣,锣面上都会有鲜血四溅,但是不等鲜血溅落在街面,就化作缕缕黑烟,迅速散去。

  目盲老更夫还是一声声嘶哑喊着天干物燥,小心火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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